一、学院实行学年学分制,学制三年,各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134分左右。学生取满总学分方可毕业。
二、学分基本构成:
必修课:素养必修24学分,专业必修44学分
限选课:素养限修8学分,专业限选8-12学分
任选课(含职业素养拓展学分):28-32学分
毕业设计6学分
顶岗实习12学分
三、教学进程安排(框架)
1、第1-4学期,以在校学习为主,每学期安排完成约20个必修课和限选课学分,此外,学生可通过选修校任选课和学院规定的拓展学分渠道取得约9个选修学分。四个学期共计可取得116个学分。
2、第5学期1-6周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基本完成。第7周至学期末,学生可根据本人学习进展情况在班导师指导下并经系或校教务处同意作机动学习安排。
学校鼓励学生顶岗实习,基本完成前四学期课程和毕业设计的学生,办理简单手续后即可从第五学期的第7周开始顶岗实习;未取满前四学期课程学分或未完成毕业设计的学生,经登记也可继续留校复习,参加选修课学习,完成毕业设计或参加其它拓展学习活动。
3、第6学期,全体毕业班学生必须按学校统一规定参加顶岗实习。
教务处
2014年4月23日